廣東省商務廳關於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優化拍賣業務許可准入服務的通知(粵商務管函 [2018] 411 號)

2018年11月05日

廣東省商務廳於2018年11月05日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優化拍賣業務許可準入服務。各市商務主管部門在受理企業申請取得從事拍賣業務許可或變更文件時不再收取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證明文件。審批時限縮短為15個工作日。商務廳在廣東政務服務網公示審批程序、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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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商務廳關於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優化拍賣業務許可准入服務的通知(粵商務管函 [2018] 41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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