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關於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

2021年06月30日

江門市財政局於2021年6月30日印發 “江門市關於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辦法”。具體措施包括在江門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江門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江門市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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