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佛发 [2018] 2号)

2018年1月11日

中共佛山市委于2018年1月11日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佛山市财政决定每年投入不少于1亿人民币,用于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被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类别每人获得200至400万人民币安家补贴。

相关连结

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 [2018] 2号)

主要内容

佛山市委于2018年1月11日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主要的人才体制改革的措施包括:

增加吸引人才的资助及补贴

佛山市将增加对以下人才的资助及补贴。

科技创新团队: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引进领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可在佛山市范围内选择学校申请就读;其配偶可协调推荐到市、区相关单位工作。领军人才亦可享受市内公立医院优诊绿色通道。

博士和博士后人才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研究的人才):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人才举荐制度

佛山市将实施人才举荐制度,鼓励知名猎头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海外引才工作站、海外商协会和个人举荐人才。

奖励详情如下: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佛山市委亦会实施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对佛山市创新创业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给予人民币10至100万元工资外津贴,按 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对企业首席技师、骨干技师给予工资外津贴及每年向符合资格的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发放人民币50至200万元市财政扶持资金。

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服务保障机制

佛山市将建立行业和专业人才交流平台,举办人才论坛、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建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科技服务、全程化创业服务、管家式生活服务;及完善“佛山人才网”全市人才资讯平台。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