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 (国发 [2018] 18号)

2018年5月30日

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国务院除了推出有关中央调剂制度的保障措施,亦要求各地区及部门加强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以确保制度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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