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 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府〔2018〕50号)

2018年7月25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25日印发《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推动新一轮商事制度改革,促进投资便利化。《方案》内容包括争取国家支持,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探索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简化登记事项、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压减办照环节,将开办企业时间整体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以及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简易登出登记流程及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商务、金融领域的应用。此外,广东省政府亦推动商事登记“银政通”服务,推进粤港澳投资跨境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和跨境公证文书等信息共享。

相关连结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 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府 [2018] 50号)

主要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25日印发《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推动10项商事制度改革,促进投资便利化。相关措施如下:

一. 创新商事登记模式

广东省人民政府争取国家支持,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探索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以商事登记实名认证、全程电子化办理流程;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压减办照环节,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商务、金融领域的应用及推动商事登记“银政通”服务向港澳地区拓展,推进粤港澳投资跨境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和跨境公证文书等信息共享。

二. 简化开办企业程序

广东省人民政府改革优化开办企业流程,将开办企业时间整体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另外,相关部门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资讯互通互认机制,建立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并行办理”的工作机制。

三.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由省级主管部门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等行政许可改革事项。

四. 建设统一市场监管平台

省电子政务管理机构推动实现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涉企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即时资讯传递,及实行网路经营主体实名制,并引导符合条件的自然人网店办理商事登记,规范网路经营主体交易行为。

五. 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协助构建以信用资讯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

六. 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

省法制办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省工商局则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

七. 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市场综合监管体制、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

八. 营造共建共治共用监管格局

省民政厅协助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九. 促进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工商局牵头建立“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信息共享平台。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证照变更登记、资产转移过户、银行帐户开立变更撤销等业务过程中,简化材料、合并程序、减免税费。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依规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免征土地和房屋权属转移契税,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暂不收缴工会费,依申请可延期缴纳税款等;各级财政可增加对转型企业的信贷支持、规范服务收费,通过多种管道、多种方式提供融资服务,并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给予奖补和补助。

十. 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省工商局协助深入调查摸清工商注册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及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简易登出登记流程。

《方案》要求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在方案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推动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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