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839号 (科学技术类118号) 提案答复的函(粤府函 [2018] 277号)

2018年8月1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在2018年8月1日对粤港澳大湾区通关便利及促进人流及资金流往来的措施作出回应,指出深圳市正在编制《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5年)》,亦已出台中央财政科技经费过境香港使用等多项政策。另外, 深圳市亦会考虑简化跨境车辆办理手续,及发展落马洲河套地区等事宜。

相关连结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839号 (科学技术类118号) 提案答复的函(粤府函 [2018] 277号)

主要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在2018年8月1日对推动深港两地在通关便利及促进人流及资金流往来的措施作出回应。

打造“深圳河两岸创新走廊”

深圳市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共同签署《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双方亦正按照国家关于河套地区开发的整体部署,加快推进合作区规划研究和相关工程建设。

试行便利人流及资金流往来政策措施

深圳市就便利港澳居民的措施,在《关于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深圳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报告》提出了建议。

广东省将加强与港澳两地对口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研究和改善出入境旅客通关手续,特别是对大湾区科技人员等提供便利通关措施。

公安部将支持放宽港澳单牌车辆和广东部分车辆经港珠澳大桥通行进入内地和港澳的政策。海关总署表示将考虑优化港珠澳大桥非营运性跨境车辆入境担保等事项,推进“单一窗口”建设,简化办理手续,为跨境车辆提供便利。

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已出台中央财政科技经费过境香港使用等多项政策措施。深圳市正在研究制订人员出入境便利措施、科研物资便利流动政策、科技资金跨境流动政策、特殊财税政策、人才及就业创业政策、产业创新政策和建立司法机构协作机制等7方面的政策措施。

科技部、财政部已联合印发《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国科发资 [2018] 43号),以推动中央有关财政资金跨境使用、加强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

探讨成立深圳河管理局

深港双方成立“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发展联合专责小组”,研究和协商发展河套地区开发事项。深圳市成立了市建设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领导小组,加强深港在合作区开发建设中的合作。此外,深港两地政府已建立年度合作会议制度、高层恒常联络机制和各领域工作推进机制等,为推动两地各领域交流合作提供了保障。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