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8] 39号)

2018年11月16日

国务院于2018年11月16日就全国促进就业创业提出意见。具体建议包括向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增加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推动创业奖励政策、支持各地加快建设创业基地等政策。

相关连结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8] 39号)

主要内容

国务院于2018年11月16日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包括四大项促进就业的措施。

一. 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二. 鼓励支持就业创业

三. 积极实施培训

四. 扶助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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