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东府办 [2018] 107 号)

2018年11月19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11月19日印发《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计划每年选出约60名高层次人才。申报人不受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符合条件的可入选支持计划及享受相关人才措施。计划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相关连结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画的通知(东府办 [2018] 107 号)

主要内容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11月19日印发《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计划》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遴选基本要求

《计划》的申报人不受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须在东莞市工作或创业满3年,且遴选当年仍全职在岗。对象包括4类人才:科技领军人才 (分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金融领军人才及社会建设领军人才。

人才类别 基本要求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重大科技专项或重点项目,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好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企业的科技人才,且是企业核心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持有者,其企业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
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和先进管理知识,使所在企业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持续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金融领军人才 在东莞市辖内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业态、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中从事金融相关工作,专业水平拔尖
社会建设领军人才 在城市建设管理、社会工作、现代服务业、哲学及社会科学、体育等领域中为东莞市作出重大贡献,在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支持政策

《计划》在经费、入户、医疗保障及子女教育方面推出人才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 内容
1. 经费支持 每名入选者可获人民币30万的资金支持。
2. 人才入户 入选者可直接落户,并对没有加入其它国籍和没有在国外定居的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可以选择工作属地、房产属地所在社区落户。属华侨身份的,由市外事侨务局优先办理。
3. 医疗保障 入选者及其直系亲属可在东莞市任意一间二级管理或以上的医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4. 子女教育 入选者子女入学时可在人才工作单位或落户所在的园区、镇(街)入读市一级或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享受东莞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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