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2019年开展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的意见(税总发 [2019] 19号)
2019年01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01月31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内容涵盖落实减税降费措施、优化征管流程(包括落实取消第一批20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强化信息系统。
相关连结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201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 [2019] 19号)
附件 - 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
主要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01月31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
《意见》指出税务机关将会推出总共13项52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 精简涉税资料: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2019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递交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
- 优化发票办理: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加快征管流程:在2019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过办结;
- 优化增值税退税:确保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内;
- 优化纳税申报:实现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预填相关申报信息并由纳税人确认的功能;
- 优化税费缴纳:提供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及推动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
《意见》亦提出,税务机关将加强税收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实现电子税务局与相关应用系统数据互通,使纳税申报工作更加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