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能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9年05月23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05月23日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能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日制国际课程班的招录对象是被择优录取的应届初中、高中或中职毕业生。办法自 2019 年05 月23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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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能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主要内容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05月23日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能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国际课程班组织单位及就读国际课程班的学生均可获得资金补贴。

组织单位与对象

国际课程班的组织单位是东莞市公办职业院校、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组织单位须与境外(包括港澳台)应用型大学或职业院校等机构达成合作办学协议。

全日制国际课程班的招录对象是被择优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届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非全日制国际课程班的招录对象是在东莞工作并缴纳 1 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在职员工,年龄在 18-50 岁之间。

资金扶持

开设全日制学生国际课程班可获得以下专项资金扶持:

所有就读国际课程班的学生可获得以下资助:

资助申请及项目申报

每年 05 月 31 日前,国际课程班组织单位须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资料请参阅原文第八条。

每年 07 月 31 日前,经同意备案的国际课程班组织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提交《__年国际课程班专项资金补贴预算申报表》。

有关生均经费资金补贴、国际技能资格证书补贴及经费资金实习交流资助所需要的申请文件,请参阅原文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

办法自 2019 年05 月23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 年12 月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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