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11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06月11日公布由2019年07月0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即“雇主”)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必须在2,200 至 27,927人民币的范围内。雇主及雇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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