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19]25号

2019年06月30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于2019年06月30日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负面清单条目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48条减至40条,在农业、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外开放。

《2019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于2019年0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相关连结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布

附件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