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松山湖发 [2019] 10号)

2019年07月11日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于2019年07月11日印发《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享受园区新引进人才最高30,000人民币就业补贴、50,000人民币安家补贴。对于在基地稳定就业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其子女可享受东莞籍子女同等入学待遇。《实施办法》于2019年07月11日开始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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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 实施办法》的通知(松山湖发 [2019] 10号)

主要内容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于2019年07月11日印发《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具体措施包括:

《实施办法》于2019年07月11日开始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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