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须知

2019年07月15日

中山市公安局于2019年07月15日印发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须知”。在内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有效的身分证明文件,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所需资料、流程、收费、及受理点地址和谘询电话等详情可参阅“办理须知”。

相关连结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须知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