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 [2019] 103号)

2019年07月16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07月16日印发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提出从四个大方向推出二十二项具体任务,包括深化绿色金融改革的创新,落实广州绿色金融的工作任务,加强绿色金融风险的防范,以及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引领示范。其中在与港澳合作方面,政策提出会围绕香港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推出包括鼓励企业在香港发行绿色债券等措施实现穗港绿色金融发展再升级,并加强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对接,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建立绿色金融自律组织合作机制,并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绿色金融业务,加强粤港澳三地金融管理部门联系及建立大湾区绿色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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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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