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12号 (教育类320号) 提案答复的函(粤府函 [2019] 186号)

2019年07月16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07月16日就《关于帮助香港副学士学位学生来广东省升读本科的提案》作出答复。当局指出现时香港学生可以凭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成绩,申请入读内地的大学。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香港学生,可向广东省大学申请成为插班生,就读与本身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课程,试读一年。试读期满,经所在试读学校考核合格,可转为正式本科生,并升大学一年级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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