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5号(关于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9年07月24日

海关总署于2019年07月24日印发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7月30日起,对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和相关技术及配件可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2019年7月30日以前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亦可取得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后,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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