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2019年08月1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08月18日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实现远期在2035年实现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的目标,意见提出在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5个方面率先发展的策略,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其中在与港澳合作方面,其意见提出会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产品互认,加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鼓励深圳与香港、澳门联合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并进一步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用好香港、澳门会展资源和行业优势。同时对港资澳资医疗机构发展提供便利,并推进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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