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人才认定及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9年08月29日

珠海市财政局于2019年8月29日印发关于《珠海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人才认定及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本办法措施包括了在珠海市纳入差额补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范围,列明符合境外高端及紧缺人才的条件及范围,财政补贴计算方式,人才认定及补贴发放程序,以及监督管理规定。本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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