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通告发布

2019年10月09日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通告,12月1日起施行。取得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可在横琴新区直接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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