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台港澳事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市教 [2019] 303号)

2019年11月18日

惠州市教育局和惠州市台港澳事务局于2019年11月18日印发《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人士随迁子女就读惠州学校时可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不受国籍、户籍等限制。《管理办法》由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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