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东财 [2019] 250号)

2019年12月01日

东莞市财政局于2019年12月1日印发关于《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措施包括在东莞市纳入差额补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范围、列明符合境外高端及紧缺人才的条件及范围、财政补贴计算方式、人才认定及补贴发放程序,以及监督管理规定。《暂行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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