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 (第二次修订) 》的通知(穗金融规 [2019] 3号)

2019年12月17日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於2019年12月17日印发《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 (第二次修订) 》。《实施办法》重点支持四类人才,包括現有及新引進到廣州市的高层次金融人才。符合資格、新引進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可獲最高100万人民幣补贴、申领“人才绿卡”,在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广州市民待遇。《实施办法》自2019年12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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