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肇庆新区人才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肇新管 [2019] 28号)

2019年12月23日

肇庆新区管委会于2019年12月23日印发《肇庆新区人才发展奖励办法》。《奖励办法》申请对象为在肇庆新区连续工作至少3个月的高层管理人员或为肇庆新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符合条件者可获奖励最多100万人民币的奖励。《奖励办法》由2019年12月23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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