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

2020年01月22日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门市人才工作局于2020年1月22日印发《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凡在江门市就业、创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可以申请认定或被举荐为江门市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地域、户籍限制。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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