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商务服贸 [2020] 55号)

2020年07月31日

江门市商务局于2020年7月31日印发《江门市商务局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明确了扶持对象、扶持范围、申报、审批程序及绩效管理等事项。扶持范围包括奖励建设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以一址多照形式引进网上经营户落户以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并对跨境电商通关物流费用;培训活动运营单位培训场地、师资费用以及电子商务企业和行业组织参加国家级电商展会给予补贴。本措施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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