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荔府办规 [2020] 2号)

2020年08月10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8月10日印發《广州市荔湾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每年在广州市荔湾区工作或创业超过6个月,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而且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三条规定条件及其他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可申请人才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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