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实施细则的通知(番教规 [2020] 2号)

2020年08月24日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于2020年8月24日印发《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实施细则》。在广州市居住并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其申请入学的港澳籍适龄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连续满1年及符合其他条件者,可以为其子女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有关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详情可参阅附件。该实施细则于2020年8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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