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2020年10月19日

江门市财政局于2020年10月19日印发《关于公布2021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当局宣布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江门市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缴费为3,505人民币。缴费费率为7.5% (其中一档、二档缴费费率分别为3.5%和4.0%,不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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