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港澳籍注册城市规划专业人士在广东省执业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02月18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2月18日印发关于港澳籍注册城市规划专业人士在广东省执业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就港澳籍城市规划专业人士在广东省内执业备案的有关事项,从人员适用范围、执业范围、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备案人员管理和主管部门职责,六个主要方向列明相关说明。通知明确取得香港注册专业规划师、澳门城市规划师资格的港澳籍专业人士,并符合本通知执业备案条件的,需由本人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备案申请,填写备案申请表以及提交备案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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