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2021年09月0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9月5日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方案包括6个部分29条内容。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发展基础、指导思想、合作区范围、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总体方案明确,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聚焦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提出一系列具体务实的举措。第六部分明确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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