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23〕8号)

2023年05月12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5月12日印发《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措施明确全力稳住外贸外资的实施方案,包括落实省关于推动粤港陆路运输全面恢复常态的措施,加强直通港澳道路货运企业监管与服务,及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科技研发中心,为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符合规定的科技开发用品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该政策措施自2023年5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相关连结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23〕8号)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