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肇庆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06月14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6月14日印发“关于印发《肇庆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当局宣布促进肇庆市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落实个体工商户税费政策、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支持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等。同时,简化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手续,享受与大陆个体工商户同等待遇。本方案自2023年6月14日期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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