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穗府办〔2023〕12号)

2023年06月2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6月21日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支持引进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并明确参与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依托单位应为中央和国家级科研机构、高水平大学、大型国有企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近两年内在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的高校、在自然指数排行榜排名前200强研究机构、世界500强企业。该意见自2023年6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相关连结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穗府办〔2023〕12号)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