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公办幼儿园开展晚托和暑期保教服务的通知(试行)

2023年06月30日

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6月30日印发“关于在公办幼儿园开展晚托和暑期保教服务的通知(试行)”。当局宣布決定在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开展晚托和暑期保教服务。学期晚托按月、暑期晚托按期收取基本托管费。收费标准为8人民币/学生/小时,服务时长为2小时/天,每个学生每天收费金额为16元。本通知自2023年6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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