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的通知(粤汇发〔2023〕19号)

2023年06月30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于2023年6月30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该规定所称跨国公司是以资本联结为纽带,由母公司、子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联合体。规定明确跨国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在经备案的合作银行开立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NRA),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该规定自2023年6月3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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