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2023年08月09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于2023年8月9日印发“关于《“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当局宣布为便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注册在前海合作区的港资小微企业,可在不超过500万人民币额度内借用外债。本指引自2023年8月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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