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药监许〔2023〕53号)

2023年08月15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于2023年8月15日印发《关于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的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明确广东省药监局按照粤澳双方签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协作备忘录》,加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药品监管部门合作,指导合作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同时,加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衔接,加强对指定澳门药品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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