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金融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22〕70号)

2023年08月21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8月21日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持续壮大资本市场“东莞板块”的任务,提出深化与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香港联交所的合作,联合各镇街(园区)开展“产业孵化+项目路演+上市辅导”等系列工作,优选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和创新型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该措施自2023年8月21日起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要求及时限以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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