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澳门、香港规划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年09月04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于2023年9月4日印发“关于印发《澳门、香港规划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当局宣布符合执业备案条件的澳门、香港规划专业机构及人士,可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提出备案申请。本办法自2023年9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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