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7号)

2023年09月28日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9月28日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该办法明确对通过商品汽车驳船经南沙汽车口岸运营港澳航线的船公司,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5万元人民币的航线奖励;对经营跨境水路客运航线的船公司,对南沙直达港澳的出入境航班给予6000元人民币/班次的航线奖励。该办法自2023年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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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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