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3年10月23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于2023年10月23日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当局宣布社会保险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按月计征。详细内容包括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征收的具体程序。本办法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相关连结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