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3年12月08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8日印发“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当局宣布幼儿园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应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同时可统筹考虑幼儿园、托育机构一体化规划。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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