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珠海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3年12月15日

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于2023年12月15日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珠海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当局宣布在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且对应纳税年度内在珠海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包括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可申请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人在珠海市缴纳的年度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即为可申请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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