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3年)的通知

2023年12月28日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于2023年12月28日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3年)的通知”。当局宣布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含高端人才、紧缺人才),可对其2020、2021、2022纳税年度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申请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人民币。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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