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02月27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2月27日印发“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当局宣布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积分入学制度。符合申请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和年度招生计划,按照积分由高到低录取。本办法自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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