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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8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4月18日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当局提出来南沙区执业的港澳专业人士,应当在南沙区开展执业的1个月内,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职称和职业资格一站式服务平台,或者向南沙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认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