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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1日
深圳市财政局于2025年4月21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当局提出深圳市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关于做好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