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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

2025年04月23日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4月23日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当局提出在荔湾区有稳定住所或者就业,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人员可以为其随迁子女申请荔湾区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本通知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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