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版)的通知(中工信规字〔2025〕3号)(中工信〔2025〕98号)
2025年05月26日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5月26日印发“关于印发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版)的通知”。当局宣布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2021年1月1日至规定期限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4%的奖励。本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8年3月3日。
2025年05月26日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5月26日印发“关于印发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版)的通知”。当局宣布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2021年1月1日至规定期限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4%的奖励。本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8年3月3日。